一、总则
(一)为规范体育与大健康学院转专业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依据《宜宾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宜学院教字〔2025〕97号),结合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四个专业的培养定位,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考统招录取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籍在校学生。
(三)转专业工作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兼顾学生专业兴趣与学院专业建设需求,严格执行转出、转入人数限制,确保选拔质量。
(四)转专业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入校后的第一、二学期末。
(五)体育与大健康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接受学生咨询、审查转出(入)学生资格、考核转入学生,对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全程监督并处理投诉等工作。
二、转专业申请条件与范围
护理学和康复治疗学专业考生转专业需遵循高考科目组对应原则,物理科目组与历史科目组考生不能跨组转专业。体育类考生只能在同类专业中互转。
(一)限范围申请情形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对转入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优良,遵纪守法,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较强,修完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学年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及以上。
3.身体情况符合转入专业招生要求。
4.满足拟转入学院(部)转专业实施细则的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及拟转入学院(部)同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三级甲等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完成学业,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完成学业的;
2.学生休学、保留学籍及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复学,因专业停招或撤销,不转专业则无法完成学业的;
3.学生应征入伍服役结束后复学,休学创业后复学,因自身情况确需转专业的;
4.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担任负责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或其他同等级别创新创业成果和奖励)的;
5.因其他可查证的特殊困难,确实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
(三)不接受申请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不接受其转专业申请:
1.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应做退学处理的;
3.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的,如专升本、对口职高、联合培养等;
4.其他不符合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
(四)申请有效性说明
1.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和专业范围内填报志愿,超出范围的申请视为无效。
2.各专业转入人数每批次一般不超过本专业2025年普通高考统招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数20%。转入人数上限:体育教育17人,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1人,康复治疗学6人,护理学9人。
拟转入专业 | 面向生源范围 | 报名条件 | 考核方式及录取规则 |
体育教育 | 高考体育类考生 | 1.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2.热爱体育教育事业; 3. 身心健康,符合体育教师职业体能要求 | 1.考核形式:面试(100%,为最终录取依据); 2.面试内容:职业认知(30%):体育教育行业理解、职业规划;技能展示、试讲与问答(40%):自选 1 项专项技能展示,回答运动训练、体育教学相关问题;综合素质评估(30%):沟通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应急处理能力; 3.面试成绩需≥60 分,按成绩排名录取(若名额未满,从第二志愿符合条件学生中择优补录)。若成绩相同,则保留两位小数点择优录取。 4.转入该专业后同2025级完成学业。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高考体育类考生 | 1.无必修课补考或重修记录; 2.关注全民健身、体育产业领域,具备赛事组织、体育培训基础经验者优先; 3. 具备良好沟通能力与团队协作意识。 | 1.考核形式:面试(100%,为最终录取依据); 2.面试内容:行业认知(30%):全民健身政策理解、体育产业发展趋势分析;实践能力问答(40%):赛事方案设计思路、体育培训课程规划案例分析;综合素质评估(30%):组织协调能力、创新思维、服务意识; 3.面试成绩需≥60 分,按成绩排名录取(若名额未满,从第二志愿符合条件学生中择优补录)。若成绩相同,则保留两位小数点择优录取。 4.转入该专业后同2025级完成学业。 |
护理学 | 高考物理类考生 | 1.无必修课补考或重修记录; 2.热爱护理事业,具备医护服务意识,无晕血、恐高、严重过敏等不适宜护理工作的情况; 3.需提交 “护理职业认知” 自荐材料(不少于 800 字); 4. 高考体检结果无 “色盲”“色弱” 记录。 | 1.考核形式:面试(100%,为最终录取依据); 2.面试内容:职业认知(35%):护理行业伦理、职业责任理解、从业动机; 专业知识问答(40%):基础医学常识、常见护理操作规范、医患沟通技巧; 综合素质评估(25%):同理心、应急处理能力、职业素养; 3.面试成绩需≥60 分,按成绩排名录取,若成绩相同,则保留两位小数点择优录取。 4.转入该专业后须降至2026级完成学业。 |
康复治疗学 | 高考物理类考生 | 1.无必修课补考或重修记录; 2.了解康复治疗技术(如运动康复、物理因子治疗),有志于从事康复医疗、运动康复领域工作; 3. 具备一定动手能力,有康复相关实践经历(如志愿者服务)者优先; 4. 高考体检结果无 “色盲”“色弱” 记录。 | 1.考核形式:面试(100%,为最终录取依据); 2.面试内容:职业认知(30%):康复治疗行业定位、服务人群需求理解;专业能力评估(45%):康复技术原理问答、常见康复场景处理思路(如关节损伤康复方案); 综合素质评估(25%):动手能力展示(简易康复手法演示)、耐心与细心程度; 3.面试成绩需≥60 分,按成绩排名录取;若成绩相同,则保留两位小数点择优录取。 4.转入该专业后须降至2026级完成学业。 |
三、办理时间及要求
1.2025-2026-2学期末,具体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2、学生根据转入学院公布的接收条件,结合自身情况和专业兴趣,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并按申请转入学院(部)要求接受转专业考核。
四、转专业程序
(一)转出学院(部)对学生的思想政治进行审查。
(二)转入学院(部)严格按照公布的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并在学院(部)网站公布考核结果,公示拟录取名单。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退役复学学生直接录取,对休学创业复学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学生考察后录取。
(三)教务处将各学院(部)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学校办公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由教务处发文公布。
(五)在转专业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将视情况严重程度,依据国家和学校的法规、规定等给予相应处分。
五、学籍与教学管理
(一)拟转专业的学生应按照当学期选定的课程继续完成修读和考核,并按规定参加原学院(部)的各项教学活动。
(二)教务处为转专业学生做学籍异动处理。
(三)学生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学习。接收学院(部)为转专业学生安排指导教师,对学生成绩认定、课程修读等进行指导。
(四)转专业学生在新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转入学院(部)报到注册,学院(部)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为转专业学生办理住宿、证件更换等手续。
(五)转专业学生应合理制订修读计划,尽量避免选课冲突,因选课冲突无法修读的课程,须在以后学期修读。
1.对于转入专业已经开设但又未修读的课程,转专业学生以重修方式选课,并按规定缴纳相应重修学费,缴费后由学院(部)将修读方式调整为初修。
2.对已修读课程、已取得的学分按下列规定处理:
(1)课程名称、学分均相同的必修课、选修课学分有效;
(2)其他课程的学分,经转入专业认可后,可认定为转入专业的选修课程学分;
(3)原专业课课程,经转入学院(部)审核与现专业无关,可申请撤销。
(六)转专业学生的学费自转入学期起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七)学生对转专业工作有异议的,依照学校学生申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六、附则
(一)本细则由体育与大健康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若与学校后续转专业规定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三)转专业咨询电话及联系人:朱丽霞 0831-3545134
(四)咨询地址:宜宾学院A区体育与大健康学院2教214室
(五)监督投诉电话: 08313545149
(六)投诉地址:宜宾学院A区体育与大健康学院2教206室
(七)投诉邮箱:249881886@qq.com
宜宾学院体育与大健康学院
202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