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与大健康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作者: 时间:2026-01-12 点击数:

为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迅速、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程度减少财产损失,保障师生人员安全,维持实验室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保障实验室人员安全、维护实验室正常的教学秩序、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基础前提下,让学生和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等对实验室引发的灾害性事故的发生,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掌握正确的应变措施;确保实验室人员在事故发生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和范围,做好事故发生后的补救和善后工作。

二、本预案为体育与大健康学院实验中心所涉及的仪器设备用水、用电等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基础参考应急预案根据专业特点制定专业化、具体化应急预案。

三、坚持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学院成立应急组织机构,逐级管理,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管理员,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并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坚持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处理,后报告的处理原则。

四、事故处理程序

(一)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根据《体育与大健康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提供的应急处置办法施行紧急救护;必要时,根据安全事故情况第一时间拨打110,120119求助;同时立即向实验室主管人员报告,实验室主管人员上报学院领导。

(二)实验室主管人员保护现场,学院迅速向学校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小组,学校分管领导和保卫处、实验室设备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三)学院应急事故领导小组及时、妥善指挥现场施救工作。

(四)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小组相关成员到达事故现场指挥抢救、抢险,把损伤、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应急措施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须立即采取处理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1.第一时间确定火灾发生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电源、仪器设备、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然物品等。

2.迅速查看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诱发次生灾难。

3.果断、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选用正确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带电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包沫灭火器或水。

木材、布料、纸张以及塑料等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采用水冷却法灭火;但对珍贵图书或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剂灭火。

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的火灾,应使用大剂量泡沬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

4.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实验室触电、创伤应急处理预案

1.发生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马上联系医院救治。

2.在操作过程中被污染的金属锐器损伤、针刺伤等情况下,用肥皂和清水沖洗伤口,挤岀伤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75%酒精、0.5%的碘伏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

(三)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它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爆炸引发的火灾参照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处理。

4.爆炸引发人员受伤,应在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

5.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六、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勘察,事故査清后,要写岀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邹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査经过、对调査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事故的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七、事故的总结整改及善后处理

(一)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保卫处与实验室设备处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査,向学校领导做出书面事故情况报告。

(二)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三)对安全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仼,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八、本预案由体育与大健康学院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安全工作机构的联系电话如下:

校保卫处: 3548110(内线5110

实验室设备处:3531177(内线5177

校医院:3531139(内线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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